读屏时代,传统文学期刊如何吸引“网络移民”

来源:《中国艺术报》 作者:董大汗 何瑞涓 时间:2015-03-18 【字体:

如果你想看一部网络文学作品,点开各大文学网站就可以了。而如果想看一篇属于传统纯文学或严肃文学的小说,却没那么容易,目前还难以看到像网络文学一样的综合平台。

网络文学对传统严肃文学的冲击已经十几年,传统文学的主要阵地依旧在纸质刊物。世界早已进入了读屏时代。很多人担忧,传统文学的未来在何方,传统文学刊物的未来在何方?

一些文学刊物已经向网络进军,迈出了步伐,微博、博客、微信公众号、网络商铺、杂志电子版等等,依托网络来宣传作品和杂志。不过,这些途径大多是展示杂志目录和作品节选及推荐文章,吸引读者来购买纸质期刊。

更多路径在探索中,在试水。

2014年11月,《诗刊》在杂志上推出余秀华组诗之后,又将余秀华的诗搬到了其微信公众号上,始料未及地掀起了一场“余秀华热”。这是近年来一直小众化的诗歌第一次以正能量的面貌走进了大众。

同在11月,《人民文学》推出了“醒客”手机客户端,读者可以通过会员制付费,阅读到一些作家的中短篇小说全文。这或许是首家刊登纯文学小说作品全文的期刊电子平台。有人称,这将是传统期刊读者网络移民的新开始。

而就在3月的一个夜晚,“一个想做小说之王的APP”开始众筹,在一些作家朋友圈里流传起来,这个叫作果仁小说的APP,公开向“人情、圈子”的传统文学刊物叫板,也试图在读屏时代,实行付费制阅读,为创作和翻译纯文学的“非主流”的年轻人提供一个舞台。

……

当传统期刊和传统文学扎进网络之海,尝试付费阅读,是会溺水,还是就此开启重生之门?这条路上有哪些新的契机,又有哪些待斩的荆棘?付费制能行得通走得下去吗?又如何与庞大的网络文学抗衡?一系列问题摆在面前。我们听听全国两会政协委员、人大代表及传统严肃文学刊物、作家怎么说。

《人民文学》醒客部分页面:①文库中推荐的“金短篇”  ②排行榜③文柜,陈列已阅读文章  ④注册后可形成自己的醒客  ⑤作者与读者互动

两会声音


网络对文学的影响不止是工具

——访全国人大代表、诗人冉冉

记者:当下传统文学期刊生存艰难,诗歌类刊物同样如此。那么您觉得新媒体的发展为期刊生存带来的是机遇还是挑战?比如《人民文学》就做了“醒客”客户端,尝试数字阅读、手机阅读。对于这种做法,您怎么看?

冉冉:就我个人的观感而言,传统文学期刊岂止是生存艰难,除了少数还葆有一定市场影响力和稳定订户的刊物外,更多的纸质文学刊物只能是艰难度日,维持现状了。你问新媒体的发展为文学期刊生存带来的是机遇还是挑战,我没有能力回答这样的问题。以近百年来人类文明发展的速度去推测,十年二十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以后的情形,真的还很难讲。譬如在未来的未来,纸媒纸书到底会不会消亡,这个恐怕没有人能够准确断言。

记者:最近两年,随着微信的火爆,诗歌创作与讨论在微信朋友圈中非常活跃,也有不少诗歌的微信公众号吸引了大量粉丝。比如我身边就有朋友每天坚持在微信上写一首诗,目前这些作品已筹备结集出版。又比如我关注了“为你读诗”微信公众号,个人非常喜欢,感觉“为你读诗”不管是选择朗诵者,还是选择诗歌作品、背景音乐等等,都比较用心。据我所知,微信上已经有不少这样的诗歌朗诵活动。对于这种现象您怎么看?您是否有比较喜欢的诗歌方面的微信公众号?是否参与过微信上的诗歌活动,感觉如何?

冉冉:我或许是一个对新事物不太敏感的人。这么多年来,我一直没有博客,没有微博。微信倒是用着,不过上得不多,一个重要原因可能是我自己没有太多的空闲时间。

作为一种跨平台的通讯方式,尤其是可以多人参与并互动,微信肯定是一款传播利器。而且,我觉得,互联网及其大量的APP(应用程序)不止是一种工具,也不止是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,它可能正在或已经在更深层次改变着人类的感觉、思维、表达甚至是想象的习惯与方式。从这个意义上讲,诗歌创作、讨论在微信朋友圈中的活跃和诗歌微信公众号的人气,不仅改变了诗歌或者说文学的传播方式,可能也在改变着诗歌写作者自身及其写作的方式与形态。

不过呢,网络写作者与读者之间,还有写作者与写作者之间的相互影响和改变,而且是即时性的改变和影响,也是不可忽视的,这种力量我感觉非常强大,需要审慎对待和看待。

记者:去年草根诗人余秀华的火爆,最早也是缘于微信,一开始是《诗刊》微信公众号的推荐,后来在网民中间大量流传。余秀华被广泛认识,和微信这种新媒体密切相关。十多年来网络的发展给文学创作带来巨大的变化,现在网络文学已经以一种与传统文学面貌迥异的姿态出现在文坛。那么,随着手机阅读的普及,您觉得这一新的媒介形式是否会为诗歌创作与传播带来新变化?

冉冉:带来新变化实属必然,这种冲击与改变不会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,而且如前所述,这种影响与改变不止是传播方式,不止是工具性的,它可能要深入和根本得多,其作用也未见得全是正面的——正因为如此,我们不能警惕全无地沉浸于一种闹腾、喧嚣与狂欢的写作。(本报记者 金涛)

文学网络传播不能侵权

——全国政协委员、作家陈建功谈文学作品“上网”

严肃的纯文学并不是不能通过网络途径传播,但是到了网络上往往会遇到一个尴尬而无奈的问题,即未经许可便被转载,作者亦未收到稿酬。对于传统文学期刊试水的文学作品发布到网上或者APP中读者付费阅读的现象,全国政协委员、著名作家陈建功首先考虑到的,就是著作权的许可问题。

陈建功指出,文学作品登载在期刊之后,期刊提供给网民付费阅读,只要期刊跟作者达成了协议,刊物、作家即著作权人、读者之间的法律关系理顺,不是被胡乱转载,这就可以,“用新的高科技媒体广泛传播作品,是一个很好的事情,但是前提是不能侵权”。作品发表之后,著作权在作家离世后五十年内有效,但问题是网络常常大量地用了作品,却不给作家付费。

陈建功还担任着一个特殊的职务——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的会长,这是由国家版权局批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,对著作权进行集体管理,比如某作家的作品被收录到教科书中,出版社不可能一个人一个人地给寄稿酬,就要把钱汇到文著协,文著协根据名单每人分一次,如果找不到作者,稿酬会先存在文著协,最终这笔钱是要给作者用的。他指出,网络转载联系不到作者寄稿酬的,应该把钱寄到文著协,由协会集体分发。陈建功强调,“刊物如果主动说我要上网,那当然很好,但要达成法律上的协议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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